廈門同集熱電有限公司
微機消諧裝置競爭性談判公告
我司根據(jù)生產需要,現(xiàn)進行微機消諧裝置競爭性談判采購,希望具備供應能力的供應商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我司的要求認 真做好報價工作。具體采購內容如下:
一、采購單位:廈門同集熱電有限公司
二、采購項目及各項要求:
1、項目名稱:微機消諧裝置采購。
2、名稱及數(shù)量:
產品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單位 |
數(shù)量 |
備注 |
微機消諧裝置 |
KSX AC/DC220V |
個 |
1 |
|
3、供貨時間:合同簽訂日起(50)天內交貨
4、供貨地點:廈門市同安區(qū)美禾三路399號
5、運輸方式及費用:運輸及相關裝、卸費用由成交供應商負擔,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成交供應商負責。
6、質保期: 驗收后質保期:十二個月。
7、異議期限: ①、我司如發(fā)現(xiàn)成交供應商所供貨與合同不符,有權拒收,成交供應商須于三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否則負全部違約責任; ②、在質保期內發(fā)生質量問題,成交供應商須負責無償修復或更換合格新品,所需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8、付款方式:貨到驗收合格,成交供應商開具實時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30天內付90%,留10%質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計息)。如遇稅率變化,含稅總金額做相應調整。
9、違約責任:如成交供應商未按承諾的條款及時供貨,每天應承擔違約金200元。逾期七日我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不免除成交供應商違約責任。我司未按合同約定及時付款,成交供應商有權停止供貨并要求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對遲緩付款金額計收違約金。賠付違約金不影響合同繼續(xù)履行。 10、其它約定事項: ①、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內容更改無效,傳真簽訂有效。
②、本合同履行過程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我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三 服務規(guī)范與要求
服務內容及要求
服務內容:采購一臺微機消諧裝置
1.1.1微機消諧裝置型號規(guī)格:KSX AC/DC220V 輸入:220V AV/DC 輸出:U0-1、U0-2一對;J1-1、J1-2,J2-1、J2-2 兩對
服務要求:
1.2.1、請供應商根據(jù)設備型號及性能供應。必須符合設備的工況,符合設備的通訊端口協(xié)議。
1.2.2、安裝尺寸準確無誤,不進行再次開孔等切割、焊接工作。
1.2.3、現(xiàn)有微機消諧裝置廠家為河北博為電氣有限公司,建議向原制造廠商采購,向原制造廠商采購有利于避免導致無法安裝。
1.2.4、消諧裝置與現(xiàn)有設備連接須匹配。
1.2.5、設備送貨至招標方指定地點,并確保安裝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免費提供技術指導。
四、報價書格式、要求及須提供材料:見附件一、二。(報價方參照這些格式文件制作報價文件)
五、談判須知
1、談判報價書,須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聯(lián)系電話、須填寫日期。(見附件一)
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談判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還需提供法人授權書原件及授權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見附件二,報價文件簽字代表為法定代表人,則本附件不需要提供。)
以上1~4項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否則視為無效。
5、上述1~4項報價資料為必須提供的基本資料,少一項視為無效標。
6、請將上述1~4項資料作為報價資料,要求密封并在密封處加蓋公章,封面須注明報價項目名稱,否則視為無效。
7、本采購項目最高限價:20000元/個(含稅),報價高于此限價為無效報價文件。
8、談判時歡迎所有報價方參加談判會議,報價方代表應簽名以證明其出席談判會議,談判代表須出具身份證原件。報價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談判會議或談判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證原件的,視為默認談判結果。
六、報價材料送達或郵寄地址:廈門市同安區(qū)美禾三路399號 曾翼君 聯(lián)系電話:0592-7396297
七、接收報價材料截止時間:2020年12月3日14:00。 談判時間及地點:2020年12 月 3 日14:00,在廈門市同安區(qū)美禾三路399號,廈門同集熱電有限公司一樓106會議室。
八、在截止時間以后送達的報價材料,采購方有權拒絕接收。
九、成交原則:本次談判采用經評審合格最低價成交法。通過資格審查后,符合談判采購文件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十、報價單位的談判材料不予退還。
十一、聯(lián)系人:商務標 曾翼君(聯(lián)系電話:0592-7396297)
技術標 王小偉(聯(lián)系電話:0592-7396292)
十二、監(jiān)督電話:0592-6807528,郵箱:wengjs@xmhfge.cn
廈門同集熱電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27 日
附件:競爭性談判文件